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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体育---保健课程》管理办法

本站来源:大学体育教研室 发布时间:2015-09-01 13:55:00 点击量:

    体育保健课程是我校根据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为部分病、残、弱等身体异常的学生开设的一门适应性体育课程。为保证该课程的规范运行,特制订如下规定:  
    一、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普通体育课程学习的学生,必须参加体育保健课程的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分,方可升学、毕业、获得学位。
    二、体育保健课以保健知识、健身方法和基本技能练习为主要内容;其目的是通过科学的、有针对性的体育手段,使学生增强体质、减缓疾病、增进健康。
    三、体育教师应根据保健的规律,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体育教学,并合理安排运动量;在教学的组织上应坚持统一教学、分组教学和个别教学相结合;教学过程中应遵循“因人而宜,区别对待”的原则。
    四、体育保健课是体育课程的有效补充,必须执行体育课教学常规。
    五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方可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的学习:
    1. 肢体残障,并能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者;
    2. 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先天性或器质性心脏病史(并已治愈符合入学体检规定)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者;
    3. 由于突发事件造成身体创伤,经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短期内不适合参加剧烈运动者;
    4. 重病未愈或做大、中手术正处于恢复期者;
    5. 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、艺术体育系和校医务室共同确认。
    六、因肥胖、体质或技能等原因,不作为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的理由。
    七、伤、病假一个月休满后仍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者,应参加体育课程重修,学期中途不能转入体育保健课学习。
    八、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》的要求及体育保健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规定进行综合评定。
    九、申请程序
    凡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者,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,过时不予补办,个别由于临时伤病可延长到授课三分之一,超过上课时间三分之一者一律不给于办理。具体步骤如下:
    1. 到学校官网——阳光体育下载“体育保健课申请表”;
    2. 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理由,并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等有效材料;
    3. 由艺术体育系、任课教师核查有关材料,并签署意见;
    4. 交教务处审核批准,待批准后交由艺术体育系大学体育教研室安排上课事宜;
    5. 申请表及诊断证明书(复印件)一式两份,一份存教务处,一份存艺术体育系大学体育教研室。
    十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;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   体育保健课申请表
https://www.hebic.cn/uploadfile/2015/0925/20150925032138600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