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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运动会竞赛规程

本站来源:艺术体育系 发布时间:2013-09-11 23:20:00 点击量:

一、比赛时间
2013年10月18日---19日(周五、周六)。
二、比赛地点:
学生趣味运动会(2013年10月18日警安路校区、栾城校区、学府路校区运动场分别举办);
学生竞赛项目、教工竞赛项目和教工趣味项目(2013年10月19日在警安路校区运动场集中举办)。
三、参赛单位
(一)学生组:研究生处、影视学院、新闻传播学院、艺术设计学院、舞蹈学院、动画学院、表演系、音乐工程系、外语系、信息技术系、管理系、中文系、艺术体育系。
(二)教工组:机关、招办、图书馆、研究生处、影视学院、新闻传播学院、艺术设计学院、舞蹈学院、动画学院、表演系、音乐工程系、外语系、信息技术系、管理系、中文系、艺术体育系。
四、比赛分组
本次比赛分为学生组与教工组。学生竞赛项目以院系为单位组队(不分年级),全院共13支代表队(含研究生代表队),教工以部门为单位组队。
学生趣味项目分组以院系人数多少确立, 500人及以下的院(系)各组一队,501 -1000人的院(系)一二年级和三四年级各组一队,1000人以上的院(系)以年级为单位组队。
教工分组为青年组(35岁及以下)、壮年组(3649岁)、中年组(50岁及以上)。
计分方法,以代表队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(学生趣味项目得分不计入各院系团体总分),教工不设团体总分。
艺术体育系教师和社会体育专业、休闲体育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比赛,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工作。
五、参赛办法
(一)资格:参加比赛的运动员,须是我院正式职工和在校全日制学生。
(二)项目:
1、径赛:学生组男、女100米、200米、800米、4×100米接力;教工青年组男、女:100米;教工壮年组男、女:100米;教工组4×100米男女混合接力,以部门为单位(3男1女)。
2田赛:学生组男、女:铅球、跳高、跳远;教工组青年男、女:铅球、跳远;教工壮年组男、女:铅球;
3、趣味项目:
学生组男、女(2013年10月18日南校区、北校区、栾城校区各自举办)(团体赛)
1分钟跳绳比赛数、拔河比赛、运球接力(篮球)、30米赶猪跑(足球)、排球定点发球
教工组
青年男、女组两人三足30米跑;青年男、女组心心相印;壮年男、女组 30米托球跑;中年男、女组地掷球靠准;中年男、女组投球比赛。
(三)报名:
1、报名运动员必须经常锻炼,身体健康者。
2各院(系)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工作人员2人。
3学生组每个项目每个代表队限报两人,接力不计。各个部门负责将学生的报名表上交艺术体育系(报名表分为纸制与电子版,纸制的各个部门必须签字)。
4、教工组每人限报两项(接力不计)。各部门负责将教工的报名表统一上交学校工会办公室。教工混合接力必须壮、中、青结合,其中必须要包含一位女性、一位部门领导。
(四)各校区学生趣味组队原则:
 500人及以下的院(系)为男女各一队,501人-1000人的院(系)两个年级男女各一队,1000人以上的院(系)以年级为单位组队。
(五)要求:
1各队报名参赛的运动项目,不得随意弃权。
2、运动员一律穿运动鞋入场参赛,不得穿钉鞋或皮鞋,否则不准进场参赛。
3、各队接力比赛时参赛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(各院、系自备),否则不允许参赛。
4、参赛运动员必须胸前、背后佩带两个相同的号码布(跳高运动员可佩带一个号码布)参加比赛。
六、评分办法:
(1)学生设单项比赛奖项及团体奖项,趣味项目各校区男、女只取前三名代表队团体奖励(北校区新闻传播学院取男、女第一名),并且趣味项目得分不计入男、女团体总分和院系团体总分。
(2)精神文明单位及最佳组织奖评选只考虑2013年10月19日当日参加项目的单位。
  七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则(2012版)。
(二)学生组的田赛项目均设有资格赛,凡未达到资格赛成绩者,均不予丈量成绩。教工田赛项目按预决赛最好成绩取前六名,不足六名时依次减二名录取。
(三)学生组男、女100米、200米、4×100米接力项目分别取预赛最好成绩前六名参加决赛。教工组青年男、女100米取预决赛最好成绩前六名。教工组壮年男、女100米取预决赛最好成绩前三名。
(四)30米托球跑。比赛方法:参赛者单手用乒乓球拍托着乒乓球,从起点出发到达终点用时最短者为获胜者。
(五)两人三足30米跑。比赛方法:以院系、机关处室为单位,每队2人,相邻的2腿系在一起,一起跑向终点,用时最短的胜出。要求:绑腿散开必须在原地重新捆绑好,否则按弃权处理。
(六)心心相印。比赛方法:根据组别及报名人数进行分组,每组不超过6个队,全程20米 一场决胜负,按计时取名次 。具体要求:每组2人,背夹一篮球,步调一致向前走,向前走时,双手必须在前方,手不能碰到球,碰一次罚2秒;掉球后必须从掉球位置重新出发,违者按弃权处理。
(七)地掷球靠准。比赛方法:距起点30米处放置目标球,每名选手向目标球掷球三次,三次距离目标球的距离之和即为该选手的最后成绩。相加的距离越短排名成绩越高。
(八)投球比赛。比赛方法:每队两人一组,其中一人背背纸篓,背站在3米的地方,另一队员拿10个兵乓球在1分钟之内向对面纸篓内投掷,以最后纸篓内球多者为胜;成绩相同时加5球决胜负。要求:背纸篓队员必须后背背篓;投掷运动员脚不允许越线,否则判犯规。
(九)一分钟跳绳。
比赛方法:
1、比赛人数及分组:每个队男女各一队,每队10个人。
2、比赛规则:每人1分钟跳绳累计总数。(花样不限)
3如出现成绩相同者则按照单人最高成绩确定名次。
(十)拔河比赛。
比赛方法:
1、比赛人数及分组:每个队男女各一队,每队15个人,分别组队参加比赛,三局两胜制。
2、比赛规则:各校区各队抽签比赛,实行淘汰制,胜者进下一轮,以此类推,取前三名(北校区各取第一名)。
1
2
3
4
4
3
2
1
 备注:“1”区:安全区,长4.5米;“2”区:选手区,长10米;“3”区:缓冲区,长0.5米;“4”区:长2米。
(十一)运球接力(篮球)
比赛方法:
1、比赛人数及分组:每个队男女各一队,每队10个人。
2、比赛距离:30米
3、比赛规则:在规定距离内,每个队员运球往返一趟,每名队员回到起点交接球时必须采用双手递传球,否则总成绩加2秒。直至全部队员回到起点,用时最短的队获胜。比赛要求:运球要求参照篮球竞赛规则,不得干扰其它队伍,运球失误后需要回到失误地点。运球走步违例一次加2秒,运球跑出自己直线跑道范围则从自己的起点重新开始。
(十二)30米赶猪跑(足球)接力。
比赛方法:
1、比赛人数及分组:每个队10名队员(至少3名女生)
2、比赛距离:30米
3、比赛规则:每个队10名队员同时站在起点处排成一列,第一名队员手持木棒,当听到裁判发令后,利用木棒将起点处的“猪”赶至终点,然后再从终点赶回起点交与下一名队员,整个过程体操棍不允许离开球体,违例一次加2秒;在两名队员交接球时,一定保持静止,下一名同学才能开始,否则总成绩加2秒;如果足球跑出自己跑道范围,则从哪出必须从那里重新开始。一场决定胜负,10人累计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。如出现平局,则涉及到的代表队进行加赛,直至决出胜负为止。
(十三)排球定点发球。
比赛方法:
1、比赛人数及分组:每个队6人(3男、3女)
2、比赛距离:8米
3、比赛规则:每人以5球为限进行下手发球,按落中指定圆圈中,每个圆圈的分值不同,圆圈越小分值越高。累计记分,每队所有队员发完球,统计总分,分数最高的队伍获胜。
比赛场地如下:
八、计分办法
(一)以院(系)为单位分别计算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分,团体总分相同时,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以此类推。
(二)各组别的单项均取前六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;破纪录和径赛中的接力项目加倍计分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各组别的单项均取前六名,不足六人(含六人)减两名录取,不足3人取消比赛。学生趣味项目各校区男、女只取前三名代表队团体奖励(北校区新闻传播学院取男、女第一名)
(二)体育教师参加比赛获得名次时,名次与非体育专业教工并列,否则按实际名次计。
(三)团体奖:以院(系)为单位对获得男子组团体总分、女子组团体及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和锦旗。教工组不设该奖项。
(四)个人奖:对获得各单项前六名的学生颁发奖品和证书,教工组各单项录取前六名,不足六名(含六名)减两名颁发奖品。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。
(五)设体育道德风尚奖3个,优秀组织奖1个、优秀宣传奖3个,以院(系)为单位颁发锦旗。
十、未尽事宜,由竞赛委组委会负责解释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
 
     本次运动会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共设三个。具体评奖办法如下:
一、参赛率(40分)
每无故弃权一项次扣除5分,直至40分扣完。
二、运动队表现(20分)
运动队能做到团结协作,胜不骄、败不馁,尊重裁判,尊重对手,尊重观众,遵守社会公德,行为习惯良好,讲文明、讲礼貌、爱护公物;运动员和教练员遵守竞赛规则,无不良状况发生。
三、观众队伍(30分)
观赛文明,组织纪律良好,队伍整齐,服装整齐,观看比赛后场地清洁,无垃圾杂物。
四、开幕式节目表演(10分)
五、凡在比赛期间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一律取消评比资格:
(一)冒名顶替参赛者;
(二)对裁判判罚无理取闹者;
(三)发生打架斗殴者;
(四)发生意外事故者;
(五)其他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者。
六、评选工作由精神文明评审委员会负责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
 
本次运动会“优秀组织奖”设三个。具体评奖办法如下:
一、认真执行本届运动会的各项规定,院系领导重视。(10分)
二、积极参加,准备工作充分,报名及时并符合报名程序。(10分)
三、赛前认真组织训练,并通过各种形式选拔组队参赛。(10分)
四、组织学生有序观看比赛,为所有运动员加油助威,烘托运动会氛围。(10分)
五、遵守社会公德,遵守竞赛规则,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,爱护公物,注重形象,展示风范。(10分)
六、积极参与运动会开幕式的文体表演,并表现突出。(20分)  
七、积极为本次运动会服务,使得运动会顺利的进行。(15分)
八、按照《裁判员守则》要求,加强裁判员队伍思想教育,组织裁判员赛前培训学习,比赛时裁判员服装整齐,精神饱满,认真执行竞赛规则和裁判法,能做到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,不徇私舞弊、不搞不正之风,临场执法能力强,能妥善处理好申诉和突发事件,没有发生严重的错判、漏判和反判。(10分)
九、项目竞委会敢于工作,善于管理,团结协作,安排周密。竞赛经费筹措有方,使用合理,遵守财务制度,不铺张浪费。(5分)
十、凡在比赛期间,有下列情况之一,一律取消评比资格:(负责部门:竞赛组)
1.冒名顶替参赛者;
2.对裁判判罚无理取闹者;
3.发生打架斗殴者;
4.发生意外事故者;
5.其他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者。
十一、评选工作由精神文明评审委员会负责。
 
 
优秀宣传奖评选办法
 
本次运动会“优秀宣传奖”共设三个。具体评奖办法如下:
一、稿件要求
(一)送稿及时,稿件内容积极向上且与体育赛事相联系,具体标准请参照广播站样稿。
(二)稿件用纸统一为16开稿纸,书写工整,非打印、复印稿件,署名单位。
(三)稿件内容不宜过少,字数不得少于50,禁止交完全雷同稿件。
(四)各单位所供稿件必须使用黑、蓝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,不得使用铅笔或其他非正式书写工具。注:凡所送交稿件不能满足以上所有要求之一的均被视为无效稿件。
二、稿件收交
(一)所有稿件统一由各单位通讯员送至广播站现场办公处,并进行现场登记备案。
(二)为使各单位稿件创新性、质量更上一个层次,各单位所送稿件一律由广播站统一保存,不予返还。优秀稿件将存入广播站资料库。
三、稿件选播
(一)广播站现场办公处开始接收各单位稿件时间为运动会开始后半小时;当日停止接收各单位稿件时间会以广播形式播出,请各单位随时关注。
(二)所有合格来稿将集中进行筛选,优秀稿件予以选播。
四、评定办法
总分100分。其中数量分60分,每送一篇有效稿件为1分,满分不超过60分;质量分40分,最后根据稿件的数量,由宣传组评选出各代表队质量得分,满分不超过40分。最后将两个成绩相加即为各代表队的宣传总分,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。  
五、其他
(一)教师来稿与学生来稿分开收取与评审。教师来稿不列入各院系稿件评分体系。
(二)对于收到的雷同、重复的稿件,广播站将采取其内容公式于播音间前的展板上。望各系及时关注,避免出现无效稿件。
(三)各单位所供英文稿件要求单词拼写正确,语法无误,语句通顺流畅,字数为80—120。
(四)为提高受众收听率,引起广大运动员、观众、裁判人员的共鸣,诗歌散文等体裁的稿件,仅限于现代体。
(五)为了使各单位稿件创新性、质量更上一层楼,各单位所送出的稿件一律由广播站统一保存,不予返回。
 
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
 
一、评选对象
  参加本届运动会的全体裁判员
二、评选条件
  (一)积极主动完成裁判长交给的任务,言谈举止文明,为比赛的顺利进行履行职责;
  (二)认真遵守河北传媒学院2013年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;
  (三)裁判员能树立为比赛服务意识,积极组织队伍比赛,自觉维护公平竞赛、公平竞争的原则,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;
  (四)裁判员严格执行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八字方针;
  (五)在比赛期间有下列问题之一的,取消该裁判员的评选资格:
  1、因违纪受到通报批评;
2. 不能遵守比赛时间要求;
  2、比赛作假,或有意串通改变比赛胜负、名次等;
  3、采取粗野手段,故意伤害他人或侮辱、谩骂他人,严重违反体育精神;
  4、发生特殊或重大事件,造成恶劣影响。
 三、
评选工作由裁判委员会负责。
      评选10个优秀裁判员,并颁发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