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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传媒学院 “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” 比赛竞赛规程

本站来源:河北传媒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发布时间:2016-03-30 11:23:35 点击量:

    一、主办单位
河北传媒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    二、承办单位
    河北传媒学院艺术体育学院
    三、协办单位
    河北传媒学院学生处、团委学生会及各单位体育部
    四、竞赛日期及地点
2015年11月20日(周五)下午3:00,比赛地点:兴安校区田径场
2016年4月15日(周五)下午3:00,比赛地点:兴安校区田径场
    五、比赛距离
男子3000米、女子1500米(警安路校区田径场)
    六、参加对象
全日制学生(含研究生)
    七、参加办法:
(一)身体健康,无疾病,有长跑基础,适宜比赛者。
(二)各单位选拔身体状况良好的男生5名,女生5名报名普通组。 艺术体育学院社会体育专业、休闲体育专业学生设立为专业组,单独取名次,限报男生5—10名,女生5—10名。
(三)请辅导员掌握参赛运动员近来身体状况,不准带病比赛,以确保学生安全。
(四)各单位报领队1人(书记或者副书记)、教练1人(老师或者辅导员)。
(五)报名、报到:
    1.请从学校河北传媒阳光体育群下载报名表,填写并将报名表于2015年11月13日前(周五)发送到大学体育教研室邮箱:18932936420@163.com.
    2.队员必须是参与学校日常训练的学生而且经医院检查,身体健康者方可参赛。
3.各代表队于比赛当天下午2:00准时到比赛场地。
4.各代表队教练员于2015年11月19日上午8:30、11:00分别在警安路校区东配楼303和兴安大街校区艺术楼108召开教练员会,务必参加。
    八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国家体育局审订的最新竞赛规则。
(二)运动员凭学生证参赛。
(三)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,不得无故换人(如确有情况需有相关领导签字证明并在20日以前办理)。
(四)运动员要佩戴号码布,穿着运动服进行比赛。
    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普通组男女各取前8名;专业组男女各取前三名
(二)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(三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    十、注意事项和要求
    (一)要求
1.各代表队辅导员及班干部做好报名组织工作。
2.比赛当天,各运动员准时到操场集合,迟到10分钟检录不到按弃权处理。  
3.自觉遵守纪律,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观众观看比赛有秩序,给运动员加油热烈,倡导文明赛风,为比赛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。
4.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提前做准备活动。
    (二)注意事项
1.比赛过程中不准对运动员伴跑或领跑,跑完进行慢走等积极性休息,不要马上坐、卧和大量饮水,并注意保暖。
2.不准冒名顶替,确有身体原因需替换者必须有相关证明,院系领导签字,将替换名单在20日前交到活动办公室。
3.比赛过程中超越对手时应从外侧超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北传媒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   二0一五年十一月六日